Friday, 15 July 2016

歐洲機場進出點、機場稅(Airport tax) 與機票價格


 
歐洲機場稅相對水平地圖(大概)
買機票大概跟買股票一樣,每位旅客都希望在"低位"買入。事實上,選取起飛機場都可"貨比三家"。

機票大減價大都可以在機票格價訊息網站找到。大家應該不難發現即使在減價期間,機票價格都會因機場進出點有出入。為甚麼?  機場稅是一個原因。因此,我嘗試蒐集不同歐洲機場離境機場稅的相對水平。旅客可以按需要購買open jaw 機票,選取適合自己預算的機場。

機場稅差異可高達€100-200!!!

對我而言,機場稅計算方式都頗複雜。我的數學亦是"有限公司"(差強人意) xP 不過,我找到一位Blogger比較從不同歐洲機場飛往美國應課機場稅的資料。http://www.pointswithacrew.com/comprehensive-guide-european-airport-taxes-fees/

為了方便表達歐洲不同機場的機場稅(只適用於以該機場為航程起點)相對水平,我根據上述資料將機場稅分成5級(以顏色辨別),希望可以做到一目了然。由於降落歐洲不同機場所收的機場稅水平相若,我並無作比較。(機場稅的實質水平以購票時的資料為準。)

1是最便宜,5最貴
  1. 深綠色
  2. 淺綠色
  3. 黃色
  4. 橙色
  5. 紅色
 對策(1): 除非你特別希望進貢英國庫房,否則切勿以英國主要機場作長途航程的起點
 英國機場的機場稅特點是收得貴,唔平 同(及)價錢高。出現這種情況是源於英國政府對乘客作特別徵費(Air Passenger Duty)。

不過,如果你從其他歐洲國家起飛,經倫敦或其他機場轉機則不須付 Air Passenger Duty。另外,蘇格蘭Inverness機場獲豁免徵收Air Passenger Duty。

簡而言之,遊倫敦及英國時不妨以歐洲大陸的城市為尾站。

對策(2): 以鄰近機場稅水平較低的機場作回程起點

從上圖可見,德國機場稅都明顯比鄰國機場高。你可考慮選用丹麥及瑞士機場。我通常都乘搭鐵路直接前往鄰國機場,比較準時。

當然,除了陸路交通外,旅客都可以乘飛機前往機場稅較低的機場出發。



身處地區
鄰近機場
交通方式
價格
德國北部(漢堡、柏林)
丹麥哥本哈根(CPH)
鐵路 (往哥本哈根機場)
德國國鐵早鳥票:€29

丹麥Billund (BLL)
鐵路 往Vejle,再轉乘路程30分鐘的巴士
德國國鐵早鳥票:€29
德國南部 (慕尼黑、Stuttgart,Baden- Baden)
瑞士蘇黎世(ZRH)
鐵路

奧地利西部(Innsbruck)

奧地利東部(維也納)
匈牙利布達佩斯(BUD)
鐵路,再轉乘區間車

倫敦
比利時布魯塞爾(BRU)
歐洲之星鐵路,再轉乘市內交通

法國巴黎(CDG/ORY)
歐洲之星鐵路,再轉乘市內交通

法國加泰隆尼亞地區 (Montepellier,Perpignan)
西班牙巴塞羅那
鐵路,再轉乘地鐵







以從德國北部(漢堡一帶)來回香港為例,去程選用機場稅較低的Billund機場出發經倫敦回香港;回程則從香港出發經倫敦飛往漢堡(降落機場費相若,故選取漢堡較方便)。

有機會我會詳細介紹Billund 機場。


疑問(1): 如何解決行李直掛問題?
如果你選乘"廉航"前往回程出發機場,你的行李獲直掛到傳統航空公司航班(回東亞)的機會不大。緊記預留足夠時間,領取行李及再掛行李。  

如果你選乘與後續航班航空同一聯盟的航空,地勤或可將行李直掛。不過,最近oneworld 宣布不保證將分開訂票的航程行李直掛,令不少人感到十分失望。

如果希望避免處理行李直掛或轉機時間不足的問題,解決方法之一就是順道在這些低稅機場的城市遊覽。

希望這些資訊有助大家尋找適合自己需要的機場。

Thursday, 14 July 2016

歐盟火車延誤,怎麼辦?


http://www.railpictures.net/photo/483975

前兩篇都是有關航班延誤的文章。今次我會簡介一下歐盟長途火車延誤下乘客的權利。

個人認為,歐盟保障各種交通的乘客算是比較全面,可算是「傲視同儕」。北歐、西歐(英國除外?)以及中歐不少國家的鐵路網絡四通八達,而鐵路座位又遠比飛機及巴士寬闊,是十分舒適的移動方式。

歐盟對火車延誤的法規 (EC1371/2007) 遠比EC261清楚易明。不過,網路上對EC1371的介紹似乎較少。

要點(1):火車延誤1小時起即獲賠償

如果火車抵達最終目的地時間延誤:
  • 1-2小時,乘客可獲等值車費25%的現金賠償
  • >2小時,乘客可獲等值車費50%的現金賠償
EC1371規定火車公司需要在你提出申索後的一個月內作回覆。

要點(2):火車公司需要為你安排轉乘(包括其他交通方式),讓你盡早抵達目的地

與EC261如出一轍的是,火車公司需要為你免費提供:
  • 轉乘(re-route);如火車服務受阻,火車公司需要安排其他交通方法,如:飛機、巴士,將乘客送往最終目的地
  • 膳食
  • 住宿 (如需過夜)
要點(3):即使延誤由罷工或天氣不佳導致,火車公司仍需賠償

有別於EC261,EC1371並沒有任何豁免。根據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法院) 在2013年就奧地利國鐵賠償政策的判決,火車公司無論如何都需要作出上述賠償。

向德國國鐵申索的親身體驗
在火車延誤時,你可要求乘務員(conductor) 蓋印確認延誤。

整個申索程序相當簡易。乘客只需走進德國國鐵的服務中心(Reise Zentrum),向職員表示需就火車延誤提出申索,並出示火車票。職員會即時"磅水"提供現金賠償。如果牽涉跨過鐵路路線,職員會作紀錄,而賠償會稍後轉帳。

如何尋找其他鐵路班次
  • 需取得延誤蓋印
  • 車站職員都會為你提供其他鐵路班次資料
  • 如果碰上旅遊旺季,自行用手機應用程式或可省卻排隊等候的時間
  • 推薦程式: Oeffi ,Deutschebahn 
 以由漢堡往慕尼黑為例,你可以按搜尋結果自由選乘列車。即使你原本乘搭IC(Inter-city)或EC(Euro-city),你在轉乘(reroute)時都可以選乘較快速的ICE(Inter-city Express)。Oeffi 的部分地區搜尋結果為實時資訊。


下回講講如何在火車旅途中使用Oeffi。

Wednesday, 13 July 2016

歐洲航班延誤/取消下的權利-轉乘安排(re-route)

I pull my jacket tighter around me and sigh "off to California.." I mumble once I hear my flight being called. -Nova:

https://www.yahoo.com/style/missing-my-flight-changed-my-life-97324573707.html
早前提及EC261可以確保因航班延誤而錯過航班的乘客獲安排乘搭其後出發的航班以及入住機場酒店。

我今次希望討論一下轉乘(re-route)選擇。

如上文所述(按我的感覺推論),EC261的大原則是航空公司有責任照顧受航班延誤/取消影響的乘客送到目的地。

有關乘客轉乘(re-route)權利的原文
有關乘客轉乘(re-route)的權利,EC261第8條的原文是

"...re-routing, under comparable transport conditions, to their final destination at the earliest opportunity"
(翻譯: 在同等的條件下,安排轉乘讓乘客儘早抵達最終目的地。)

EC261釋義中並沒有解釋何謂"儘早抵達"。因此,我們應以常理(common sense) 去理解此條文。

要點(1):乘客可乘搭飛機以外的交通
EC261並無限制航空公司不可安排乘客乘搭其他交通。歐洲尤其是西歐發達的高鐵是相當好的替代交通。在航空公司或機場發生罷工時,航空公司大多會安排乘客乘搭鐵路前往目的地。以14年漢莎(Lufthansa)罷工為例,漢莎在新聞稿中指受影響乘搭德國國鐵(Deutsche Bahn)。

按此理,如遇上因天氣情況導致機場關閉,乘客理應可要求航空公司安排乘搭鐵路或其他交通前往目的地。

如何搜尋即班鐵路?
德國國鐵網站及手機程式都載有歐洲多國的即班鐵路時間表。Rome2rio亦是另一個提供交通建議的網站。


轉乘鐵路的路線例子:
以從瑞士蘇黎世機場(Zurich)前往米蘭為例

由蘇黎世機場前往米蘭
















其他鐵路路線例子: 倫敦-巴黎/  布魯塞爾 ;法蘭克褔- 阿姆斯特丹/ 盧森堡

要點(2):乘客可要求乘搭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
一般而言,航空公司都會安排乘客同一航空公司的航班。不過,EC261並沒有限制乘客只可乘搭同一航空公司的航班。

如果遇上等候下一班的時間過長,乘客可要求乘搭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又例如某一航空公司發生罷工,乘搭其他航空公司亦是唯一可行的選擇。

另一種情況是,乘客滯留在"廉航"機場,如;加泰隆尼亞巴塞羅那以北的赫羅納 (Girona),航線班次較疏。比較可行的轉乘方式是由"廉航"安排陸路交通接載乘客前往巴塞羅那機場 (BCN),再安排乘搭其他航班前赴目的地。

當然,"廉航" 會否"咁抵諗"方便乘客則不得而知。

最後,乘客可要求航空公司就航班取消退款。不過,航空公司在退款後不一定提供其他協助或補償重新購買機票的差價。

希望上述要點有助大家據理力爭,可以舒舒服服抵達目的地。


Tuesday, 12 July 2016

機場轉機及寄艙/託運行李賠償實例 (更新版)

上回提到EC261確保旅客在錯過原定接駁航班時,可以乘搭替代航班前往目的地。

以下內容適用受"蒙特利爾條約"規範的航班

在不少討論中,很多網友都關注行李在轉機時會否趕不上接駁航班,延誤送達目的地。


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760910
每個機場處理行李的名聲各異,或許只有參照大量統計數據,方可了解行李延誤及遺失的機會率。

更加"實際"的是,當你身處機場行李輸送帶,行李不見蹤影,應該怎麼辦?

每當行李延誤,遺失及損毀,不少人都想起向保險公司索償。不過,這是行程結束後的事。

事實上, 在現行的國際法-"蒙特利爾公約"框架下,航空公司需要就寄艙/託運行李延誤,損毀及遺失負上責任。

乘客無須舉證
首先,在舉證上,"蒙特利爾公約"規定乘客無須證明航空公司在處理行李上犯錯(at fault)。這個舉證責任有別於一般侵權法(tort)中要求索償者負舉證責任。遺憾的是,有不少機場地勤都竟然對此概念懵然不知,包括:香城機場。我都曾經在香城機場發現行李損毀後要求職員處理。有職員嘗試以不屬航空公司責任推搪。

日用品開支由航空公司承擔 (行李延誤)
若然行李延誤,相信乘客都需要購置必須的日用品: 衣服,洗頭水等(就是一般的日用品,合理數量)。只要保留單據,航空公司都會實報實銷(我相信航空公司不會為你的手袋或者armani 西裝埋單)。




 申報行李延誤的程序
申報行李延誤的程序就是在行李輸送帶附近的地勤職員表示行李延誤,索取檔案編號,然後靜候佳音。

行李延誤實例1 (2015)
英航從香港-倫敦希斯路(LHR) -漢堡(HAM)

駐漢堡的英航地勤表示行李仍在倫敦;英航會賠償購置日用品的開銷。

結果,行李在48小時後宅送到我的最終目的地-Magdeburg。在收到行李後,我立即將日用品單據透過英航網上表格遞交。英航都是"照單全收",大約在2星期內將款項(約數十歐羅)透過SEPA存入歐洲的銀行戶口。


 行李延誤實例2 (2016)
另一次航程比較複雜,牽涉5個機場,4間航空公司;不過行李直掛最終目的地- 哥本哈根(CPH)
  1. 加拿大溫哥華(YVR)-美國西雅圖(SEA)           阿拉斯加   (Alaska-AS)
  2. 美國西雅圖(SEA)- 荷蘭阿姆斯特丹(AMS)     達美            (Delta- DL)
  3. 荷蘭阿姆斯特丹(AMS)- 芬蘭赫爾辛基(HEL) 荷蘭            (KLM- KL)
  4. 芬蘭赫爾辛基(HEL)- 丹麥哥本哈根(CPH)      北歐            (SAS- SK)

"蒙特利爾條約"規定乘客可向任何一間牽涉的航空公司作出申索。不過,在哥本哈根是不會找到阿拉斯加的櫃位。一般而言,最務實的方法還是向承運最後一段航程的航空公司,即SAS 申索。

行李最後大概在24小時後宅送到德國Flensburg。SAS亦在2星期左右將購置日用品的開銷款項透過SEPA存入歐洲的銀行戶口。

其實,樂觀一點看,行李延誤變相讓航空公司替你搬運行李,可以省卻將行李運往酒店/居所的麻煩。

我對上述2間航空公司的處理都頗滿意;它們都沒有爭議單據的金額等等。不過,每間航空公司對必須的日用品定義或會有出入。

可以肯定的是,"廉航"無特權,不會獲豁免遵守"蒙特利爾條約"。
 
根據wiki,"蒙特利爾條約"締約國有118個國家以及歐盟。這些國家包括: 所有歐盟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香港,澳門,澳洲,新西蘭,加拿大,馬來西亞等。 (請不要考究甚麼甚麼地方是不是國家以及用詞;這並非此文的重點。)

 尚未簽訂"蒙特利爾條約"的國家有越南,台灣,印尼等。
 
 受"蒙特利爾條約"規範的航程 (根據Wukoschitz老師的課堂資料)
  1. 來回機票: 從締約國出發的來回航程(不論轉機地點及次數)
  2. 單程機票: 出發及目的地均是締約國
航空公司亦可自行選擇受"蒙特利爾條約"規範。

台灣出發的旅客或單程前往台灣的旅客
鑑於網友詢問,我上網Google 一下相關的資料。參照這個由一所倫敦律師事務所及IATA法律代表擬備的Powerpoint ,台灣出發的旅客的行李延誤賠償標準受台灣民事法(Civil law)規範。

不過,這個Powerpoint也指出,EC889/2002 規定"蒙特利爾條約"適用於所有歐盟籍航空公司航班(不論目的地)。按此推斷(有待核實),如果旅客從台灣出發又乘搭歐盟籍航空公司,如:荷蘭航空(KLM),這些旅客都應受"蒙特利爾條約"保障。

無論如何,台灣法院都不可能受理援引"蒙特利爾條約"提出的申索。

希望可以令願意花時間讀這些十分沉悶的規定的人了解到行李延誤時受的保障。








歐洲轉機時間的疑問


不少有興趣歐遊的朋友或有留意漢莎(Lufthansa)集團港幣2xxx來回歐洲的減價機票。

以下內容適用於受EC261保障的航班

不少已訂票的朋友都擔心轉機時間過短 (35-60分鐘不等),會趕不上接駁機班。究竟大家可以怎樣作決定?













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970557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europetravelgo/permalink/1241373399236770/ 

作最壞的打算
如果從亞洲飛往歐洲的航班真的延誤,錯過接駁航班怎麼辦? EC261給予你甚麼保障?

首先,你肯定可以抵達巴黎。根據EC261,如果航班延誤(不論是外力抑或是航空公司的責任)導致行程受阻,航空公司需要reroute乘客往目的地。

最簡單的reroute 方法就是乘搭下一班航班。大家可以善用Google flight 或者 ita matrix 尋找替代航班。

以上述行程為例,這位旅客原定在9月18日20:10 乘搭直飛的法航航班(7117)前往巴黎CDG機場。我在Google flight 搜尋9月18日20:10以後的航班。結果發現7117號航班是當天最後一班直飛巴黎的航班。

換言之,如果你錯過7117號航班,你需要在維也納機場過夜。不過,EC261規定航空公司需要為過夜的乘客提供免費住宿及膳食。無論如何,受影響乘客都不用露宿機場!



20:10後起飛的航班


退而求其次,我們仍然要搜尋前往巴黎的航班。一般而言,航空公司都會盡量安排你乘搭旗下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你可以根據搜尋結果要求航空公司讓你乘搭你偏好的班次-在早上7時起飛與中午12時起飛的航班中2擇其1。

翌日的直飛航班


下回可以講講行李延誤的問題




Monday, 11 July 2016

共享旅遊資訊

Hi. 這是我第一次寫blog。我自問對blogging 都是一知半解。不過,我希望可為網絡世界提供多一點點華文旅遊資訊。

容許我管理一下大家的期望或者當係disclaimer。在下攝影技巧不精;請不要期望可以看到(很多) 賞心悅目的照片。不過,由於有幸住過不少歐洲小城市,我都希望可以介紹一些旅遊指南較少提及的城市。

對我而言,旅遊除了(難忘的)體驗外,價廉物美都是相當重要: 以低廉的價錢安坐交通工具抵達目的地,以及使用手提電話上網。


近日香港及台灣的旅遊Facebook群組都有討論國泰航班延誤賠償600歐羅的報導。我都希望"抽下水"-分享一下處理航班延誤的親身體驗。

與案有關的是歐盟法規EC261/2004。歐盟網站上有一個簡單介紹。當然大家都可以閱讀法規原文。訂機票時可以考慮所選航班是否受EC261保障,令自己安心。我在網上亦找到一位細心的博客將ec261翻成中文。Link: http://blog.udn.com/SteiffBear/14521638

歐盟logo


與其"背熟"法規全文,我覺得旅客最重要的是了解法規的出發點/大原則,對自己的權利有概念,然後在出問題/狀況時尋求協助。

我(憑感覺)認為訂立EC261/2004的大原則是
  1. 航空公司 有責任將乘客由出發地準時送往目的地。如果航空公司有負於乘客- 航班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需要為此賠償;賠償亦可以起阻嚇性。
  2. 如果因外力/不能控制的情況(Acts of God)導致旅客行程受阻,航空公司需要為旅客提供協助。

ec261究竟如何對計畫行程有甚麼幫助? 等我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