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3 July 2016

歐洲航班延誤/取消下的權利-轉乘安排(re-route)

I pull my jacket tighter around me and sigh "off to California.." I mumble once I hear my flight being called. -Nova:

https://www.yahoo.com/style/missing-my-flight-changed-my-life-97324573707.html
早前提及EC261可以確保因航班延誤而錯過航班的乘客獲安排乘搭其後出發的航班以及入住機場酒店。

我今次希望討論一下轉(re-route)選擇。

如上文所述(按我的感覺推論),EC261的大原則是航空公司有責任照顧受航班延誤/取消影響的乘客送到目的地。

有關乘客轉乘(re-route)權利的原文
有關乘客轉(re-route)的權利,EC261第8條的原文是

"...re-routing, under comparable transport conditions, to their final destination at the earliest opportunity"
(翻譯: 在同等的條件下,安排轉讓乘客儘早抵達最終目的地。)

EC261釋義中並沒有解釋何謂"儘早抵達"。因此,我們應以常理(common sense) 去理解此條文。

要點(1):乘客可乘搭飛機以外的交通
EC261並無限制航空公司不可安排乘客乘搭其他交通。歐洲尤其是西歐發達的高鐵是相當好的替代交通。在航空公司或機場發生罷工時,航空公司大多會安排乘客乘搭鐵路前往目的地。以14年漢莎(Lufthansa)罷工為例,漢莎在新聞稿中指受影響乘搭德國國鐵(Deutsche Bahn)。

按此理,如遇上因天氣情況導致機場關閉,乘客理應可要求航空公司安排乘搭鐵路或其他交通前往目的地。

如何搜尋即班鐵路?
德國國鐵網站及手機程式都載有歐洲多國的即班鐵路時間表。Rome2rio亦是另一個提供交通建議的網站。


轉乘鐵路的路線例子:
以從瑞士蘇黎世機場(Zurich)前往米蘭為例

由蘇黎世機場前往米蘭
















其他鐵路路線例子: 倫敦-巴黎/  布魯塞爾 ;法蘭克褔- 阿姆斯特丹/ 盧森堡

要點(2):乘客可要求乘搭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
一般而言,航空公司都會安排乘客同一航空公司的航班。不過,EC261並沒有限制乘客只可乘搭同一航空公司的航班。

如果遇上等候下一班的時間過長,乘客可要求乘搭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又例如某一航空公司發生罷工,乘搭其他航空公司亦是唯一可行的選擇。

另一種情況是,乘客滯留在"廉航"機場,如;加泰隆尼亞巴塞羅那以北的赫羅納 (Girona),航線班次較疏。比較可行的轉乘方式是由"廉航"安排陸路交通接載乘客前往巴塞羅那機場 (BCN),再安排乘搭其他航班前赴目的地。

當然,"廉航" 會否"咁抵諗"方便乘客則不得而知。

最後,乘客可要求航空公司就航班取消退款。不過,航空公司在退款後不一定提供其他協助或補償重新購買機票的差價

希望上述要點有助大家據理力爭,可以舒舒服服抵達目的地。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